任务文章 2023-04-23 7人已阅读

“股神”贪官,安徽“虎”陈树隆又有新消息。据《安徽日报》报道,4月18日上午,安徽省领导集体赴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主题警示教育。陈树隆以反面典型的形象,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陈树隆长期在安徽省工作,曾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6年11月被查,2019年4月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述展览介绍了陈树隆案,与他有关的贪腐细节被进一步披露。有关陈树隆的展览展板提到,陈树隆“集政治攀附经济贪婪道德败坏于一身”,并称其“亦官亦商”“迷信大师”。上述“老虎”均不同程度地涉嫌内幕交易。为何“老虎”们喜欢当“股神”?落马“老虎”为何很多是“股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股神”贪官,安徽“虎”陈树隆又有新消息。
据《安徽日报》报道,4月18日上午,安徽省领导集体赴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主题警示教育。陈树隆以反面典型的形象,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陈树隆长期在安徽省工作,曾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6年11月被查,2019年4月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述展览介绍了陈树隆案,与他有关的贪腐细节被进一步披露。有关陈树隆的展览展板提到,陈树隆“集政治攀附经济贪婪道德败坏于一身”,并称其“亦官亦商”“迷信大师”。
“股神”不爱钱,点下鼠标几千万
陈树隆1962年生,安徽巢湖人,典型的安徽本土干部。他对金融颇为熟悉,早年在安徽财贸学院学习,属于科班出身,毕业后在该学院当教师,后来进入安徽省财政厅工作。
除了拥有金融理论知识,陈树隆还曾在多个金融领域岗位历练,担任过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
转战地方后,担任过合肥市副市长;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后晋升省部级高官,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等职。
上述有关陈树隆的展览展板提到与陈树隆案相关的最新细节:任芜湖市市长时违规动用2.2亿财政资金炒股;任芜湖市委书记时利用内幕信息获利4400余万元;任省委常委时将收受的8000万元用于投资信托产品获利6亿元,将收受的7800余万元入股某公司,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公司上市。
官方通报指,陈树隆政治上攀附、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毫无政治信仰,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法院查明,陈树隆贪腐时间超过20年(1994年至2016年),从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一路贪至担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政府副省长等职务,受贿合计2.758亿元;执掌芜湖市时,徇私舞弊,擅自决定给予相关公司设备补贴,并超越职权给予该公司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任芜湖市委书记及安徽省副省长期间,在获悉有关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后,安排他人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人民币1.2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7亿余元;陈树隆还将掌握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累计成交人民币320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031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媒体在报道中提到这样一个细节:据陈树隆曾经的下属说,刚到芜湖时,陈树隆曾赢得“不爱钱”的好名声。
当时在芜湖的干部大会上,陈树隆发过狠话:“谁也不要琢磨给我送钱。我在资本市场,点一下鼠标就几千万。想要钱,就不来当这个官了。”
事实证明,陈树隆的确在资本市场大肆捞钱。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提到,陈树隆熟悉股票、期货交易,在金融行业也有人脉资源,表面上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
然后,陈树隆给选中的一些上市的公司或者私营企业大量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这样来获取暴利。有人还吹捧陈树隆为安徽的“股神”。
《巡视利剑》还提到,陈树隆曾坦言,“我当时应该说有担忧,但是担忧不是太大,主要是觉得一些操作不会被发现。”
陈树隆的所作所为不仅坑了自己,还带坏了妻子、弟弟、侄女等人。据检方指控,陈树隆是直接或通过其妻子王传红、弟弟陈树堂等人收受财物。
此外,官方披露,陈树隆藏身幕后指挥下单,操盘手由弟弟、侄女充当。除了炒股,陈树隆还为一些企业老板办事,然后以亲戚的名义入股这些老板的项目,从中分红。
“老虎”为何喜欢当“股神”
所谓“股神”,无非是借助权力来谋取私利。喜欢当“股神”的,并非仅有陈树隆。梳理以往报道发现,陈树隆式的“股神”屡见不鲜。
比如,十九大之后被查的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原副总经理徐宝义、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贵州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等。
再比如,十八大之后,十九大之前被查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等。
上述“老虎”均不同程度地涉嫌内幕交易。田惠宇、姚刚长期在金融领域任职,可谓近水楼台。其中,田惠宇在信息未公开前,买入证券,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姚刚获悉内幕信息后,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获利。
此外,官方通报显示,孙力军应他人请托,通过买卖等行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马建是利用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
为何“老虎”们喜欢当“股神”?有金融从业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资本市场“来钱快、隐蔽性好、便于洗钱,获利丰厚”,股票、基金、信托等 “其实都可以作为利益输送的工具”。
股票内幕交易获利丰厚的特点非常明显。以周春雨为例,他利用担任马鞍山市市长、蚌埠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获悉内幕信息后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2.71亿元,非法获利3.59亿元。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并不是这些官员喜欢当“股神”,而是赚内幕交易的钱比较稳妥,这是其一。其二,许多官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可通过股票“绕过”法律。
竹立家向中国新闻周刊补充说,贪腐官员通过权力获悉内幕信息非常便利,且形式隐蔽,以信息差、时间差赚钱,这是权力变现的一种形式,且获利十分丰厚。
反腐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真正的“股神”是熟悉市场规律,了解市场行情,凭借专业知识或者经验,通过投资获得相应的收益。
而上述官员“股神”以通过获取内幕信息、与企业老板利益勾兑等方式,炒作股票谋取暴利,本质上仍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彭新林说,在实践中,官员或凭借内幕信息购买股票,或购买公司原始股,之后通过政策扶植、资金支持,推动公司上市。
彭新林提到,这些“股神”官员不乏与商人在金融领域共谋,双方互相利用,互相输送利益,以此形成利益捆绑,严重破坏金融领域的秩序。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廉政法治中心主任魏昌东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案例看,“股神”炒股其实就是“借股为壳”,本质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另外,魏昌东提出,要注意区别是否是正常的炒股行为。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此前报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严禁七类行为。
其中明确提到,严禁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高层严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到,“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公报也明确提到,“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高层的指向明显,即严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彭新林提到,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这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一种形式。
魏昌东说,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形式多样,除内幕信息交易,还有官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官员将资金借给企业,企业支付超出正常标准的高额利息,以此完成利益输送。
在实际案例中,魏昌东提到,上述官员的做法已不新鲜,最新“玩法”是“白手套”资金代持,官员本身不参与其中,权钱交易的线索虚化,甚至被掩盖,这加大了腐败治理的难度。
彭新林也提到,腐败形式逐渐异化,犯罪手法在隐蔽化,甚至会披上合法的外衣,犯罪在合法的形式中进行,官员隐身于幕后。
至于为何会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魏昌东认为,反腐的力度在不断加大,腐败的形式因而也在异化、升级和再造,目的是规避查处。
他补充说,二十大明确提出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动刀,目的就是破解反腐败深化、腐败形式异化和隐性的问题。
为此,魏昌东建议,用好大数据和反洗钱系统,除监测公职人员及其亲属的资金流向,对企业的资金异动也应该展开监测。
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彭新林认为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无论形式如何变换,最终还是涉及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彭新林说,一是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尤其是严格落实该制度。如果瞒报,这属于违纪行为,需要严肃处理。二是严查权力与资本勾连,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三是要警钟长鸣,搞好抓好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作者:佟西中
落马“老虎”为何很多是“股神”相关阅读:
一周反腐看点:副省长炒股为何这么厉害?内幕消息一单获利数千万元
7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今年上半年“打虎”、纠“四风”成绩单,数据显示,有10名中管干部、162名厅局级干部落马,27099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理。
周五上午,一条重庆厅官赵为粮被查处的消息公布,随后上了热搜,因为他是十九大代表。中纪委网站专评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之下,即便隐藏再深,也必将被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本周,四名原省部级官员的贪腐案件有了新进展:检察机关依法对姚刚、陈树隆、张化为提起公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受审,被控受贿七千余万元。
张化为:长期利用巡视权插手被巡视单位工作
7月5日,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化为利用其担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第一企业金融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化为曾任中纪委第五室主任。十八大后,张化为至少参与了六轮巡视工作。张化为曾任中央第十巡视组副组长,先后于2013年6月、11月分别进驻中国人民大学和湖南省开展巡视工作。2014年3月末,张化为又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副组长的身份进驻辽宁。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化为曾谈到巡视工作强度高,“在巡视地区停留2至3个月”的蹲点,“从省部级干部到下岗职工,一个层次都不能少”的谈话,没有周末,休息的时间很少,半个月才能腾出半天用来洗衣服,加班加点时就靠饼干、面包补充能量,巡视工作不仅是苦活、累活,还经常要面对各种挑战。然而,中央巡视组的每一个成员都格外珍惜中央的权威和信誉,勇挑重担、肯出苦力。
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精准地发现更多的问题,高质量完成专项巡视任务?2015年的一篇文章中,张化为结合对国家体育总局的专项巡视,谈到如何精准发现问题,“必须带着具体问题下去,决不能打无准备之仗”。
“网友对体育比赛中假赛黑哨、操纵比赛等反映强烈,为我们进驻后迅速确定专项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张化为说,网上有群众反映体育总局个别原领导的子女通过中介插手赛事赞助、设备采购,内外勾结牟取不正当利益。巡视组在巡视中盯住这一线索,深入调查,取得了许多重要的证据。
2017年4月,张化为被查。三个多月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当时,张化为是落马级别最高的纪检官员之一,也是首位落马的中央巡视组长,他被查颇令人意外。
那么,这么“老纪检”究竟干了些什么呢?通报中提及,张化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长期利用巡视权违规干预插手被巡视单位相关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他人出资购买的汽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执纪者违纪,危害更大,影响更劣。仅2017年,中央纪委立案查处莫建成、张化为、曲淑辉等7起纪检干部违纪案件,带头执行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贯彻落实,不断传递严防“灯下黑”的强烈信号。不管资格有多老,就看是否自身清白。
姚刚与陈树隆:资本市场的吸血鬼
从2015年11月落马到进入公诉程序,姚刚案已经历经900多天。
本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刚利用其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其在履职中获悉的内幕信息,进行相关股票内幕交易,获取非法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962年出生的姚刚掌控A股市场IPO发审大权长达13年之久,一度被业内戏称为“发审皇帝”、“铁打的姚刚,流水的证监会主席”。他自2002年起担任发行监管部主任这一要职,2008年升任证监会副主席后,依然分管发行监管部。
去年7月姚刚被“双开”,通报中的措辞极为严厉:搞政治攀附,政治规矩意识淡漠,破坏资本市场秩序和证券监管部门政治生态。
据报道,姚刚攀附的对象,就是他的山西老乡的令计划,令计划胞弟令完成投资的6个创业板公司,均在姚刚治下通过发行审核。
与姚刚有同一项罪名的的“股神”是安徽副省长陈树隆。据厦门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树隆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副市长、市长、芜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常务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不正确履行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作为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股票,并向他人泄露该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树隆曾在中纪委专题片《巡视利剑》中出镜,“权力应该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有权了这些信息自然不自然就泄露到你这边来了。”
陈树隆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到党政机关任职前,长期在安徽的国有金融证券企业担任一把手。他投入股市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权钱交易得来的。1994年到1998年,他担任安徽国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主炒作期货、拆借资金提供帮助,向对方索取回报。
此后,陈树隆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然后给他选中的上市公司或私营企业大量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以获取暴利。例如他担任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推动芜湖市某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就违规购买大量股票,获利数千万元。在资本市场肆意掠夺、吸血,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被置于何地?无耻之极!
陈树隆还发动自己的亲属,让弟弟、侄女帮他担任操盘手,他自己藏身幕后指挥下单。除了炒股,他还为一些企业老板办事,然后以亲戚的名义入股这些老板的项目,从中分红。
从这些内容看,陈树隆是一个“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人,中纪委双开通报中斥责他“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对党员干部来说,最重要的“德”就是理想信念坚定、与党中央同心同德。那么,将陈树隆这样“毫无政治信仰”的人选入领导班子,后果会是什么?事实表明,他们不会对党忠诚,只会对自己及小团体的利益忠诚;不会为党担当,只会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反腐一直保持高压状态,一群资本市场的害群之马相继落网,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超过60名金融领域官员因涉贪腐被查,其中不乏项俊波、姚刚之类的“大老虎”。每个重大腐败案件背后,都有高级官员、“金融大鳄”违纪、违规、违法的身影,实在是发人深省。金融反腐,与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是同步的。
只有将反腐铁拳攥得更紧,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反腐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努力构建标本兼治的金融反腐制度体系,才能把各种“皇帝”、“股神”清扫出去,才能更好地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栏目主编:陈琼珂 文字编辑:陈琼珂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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