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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文章 2023-04-18 11人已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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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工伤身亡 妻子移植胚胎产下男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_在线下载网资讯

近日,思明法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也是厦门首例胚胎移植纠纷案件。不幸的是,就在夫妻二人准备接受第二次胚胎移植手术前夕,刘先生因工伤意外死亡。经历丧夫之痛后,小妮决定继续进行胚胎移植手术,想为丈夫留下血脉,但被医院拒绝了。2018年,夫妻二人与厦门某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同,约定由医院为他们实施胚胎冷冻、保管、移植服务,并向医院支付了胚胎冷冻费,冷冻期5年。今年4月,他们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计划5月底移植剩余两枚囊胚。然而,意外发生了,5月6日,刘先生因工伤意外死亡。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丈夫工伤身亡 妻子移植胚胎产下男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台海网8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 思法/文陶小莫/漫画) 丈夫意外去世,遗孀能圆“生子梦”吗?近日,思明法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也是厦门首例胚胎移植纠纷案件。

据悉,此前刘先生和小妮(化名)夫妻二人曾与被告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同,冷冻了4个胚胎,希望通过胚胎移植怀上孩子。不过,第一次胚胎移植手术没有成功。不幸的是,就在夫妻二人准备接受第二次胚胎移植手术前夕,刘先生因工伤意外死亡。经历丧夫之痛后,小妮决定继续进行胚胎移植手术,想为丈夫留下血脉,但被医院拒绝了。为此,她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丈夫意外身亡 妻子继续“生子”遇阻

小妮今年26岁,2015年她和刘先生登记结婚后,就一直盼着有自己的孩子。由于种种原因,最终他们夫妻选择了胚胎移植。2018年,夫妻二人与厦门某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同,约定由医院为他们实施胚胎冷冻、保管、移植服务,并向医院支付了胚胎冷冻费,冷冻期5年。

去年8月,医院为他们提取并冷冻了两枚卵裂胚和两枚囊胚。2个月后,他们到医院接受了胚胎移植手术。不过,这次手术没有成功。

夫妻俩细心调理身体,准备再次移植。今年4月,他们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计划5月底移植剩余两枚囊胚。小妮当月打了可提高移植成功率的降调针。根据医生安排,28天后她就可以开始内膜准备等术前工作。

然而,意外发生了,5月6日,刘先生因工伤意外死亡。

悲痛之余,小妮决定继续接受胚胎移植手术,完成丈夫的遗愿。但是,当她向医院提出继续实施第二次胚胎移植手术时,医院拒绝了,理由是小妮丈夫已经死亡。

为此,小妮向思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遗孀能否“圆梦” 法律问题还是伦理问题?

近日,该案件在思明法院滨海法庭开庭。小妮本人、小妮的父母和公婆等亲属参加了庭审。法庭上,小妮的父母和公婆都当庭表示支持小妮继续接受胚胎移植手术,还说可以提供后续帮助。

面对小妮的起诉,被告医院方表示,他们同情原告的遭遇,尊重原告的生育权,也尊重双方签订的合同,但是,医院如果为原告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就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医院方说,能否为小妮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此前医院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专门就此进行了讨论,认为不宜继续履行合同。不过,医院方也表示,希望法院给予合理的判决指导,让被告有所依循,医院将依从法院判决执行。

医院方指出,根据2003年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以下简称“《伦理原则》”)中的社会公益原则规定,医务人员必须严格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得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刘先生身故,小妮属于上述“单身妇女”范畴。另外,根据《伦理原则》中的知情同意原则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经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小妮的丈夫现在无法签署相关文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必备程序无法完成。而且,医院也担心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单亲环境下成长比较容易对其生理、心理、性格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医院方认为,对原告小妮停止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感情上,医院同情原告的遭遇,但医院不能突破法律规定和相关伦理。

针对医院方答辩意见,小妮代理律师反驳说,《伦理原则》是卫生部的规定,不能对抗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的生育权。而且,签署各类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只是个形式。另外,为证明小妮家庭有意愿有条件协助抚养孩子,小妮一方出具了公婆表明愿意协助的《情况说明》,还提交了刘先生身故已获90万元赔偿的证明材料。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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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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